洪某等3个嫌犯关系曝光,怎么看?
洪某、张某和曹某3名嫌犯关系曝光,三人很早就认识,并且关系一直不错。
因此,李倩月被害一案在某些疑点方面有了一定合理的解释。
比如为什么张某和曹某会帮洪某去***她女朋友?
从三人的关系来看:一方面可能是出于“兄弟情义”,三人都是二十出头,正值容易冲动的年纪,因此,判断问题的严重性还是缺乏一定的思考,从而感情用事;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三人有共同的把柄被李倩月抓在手上,鉴于三人的关系,能够一起合谋***,怎么还会怕做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呢。
当然,这三个人做出这样凐灭人性的事情,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思考。正所谓人之初,性本善,没有人天生就是坏人,他们都是经历了一些不好的事情,或者是结交了一些狐朋狗友,才慢慢变坏的。
所以,我们不仅要交朋友,拓宽自己的交际圈,更要交好朋友、真朋友,互帮互助,互赢互利。
最后,希望法律不要放过这三个***犯,能够做出最公正的处罚,同时,也愿逝者能够安息。
以上就是我的全部观点,感谢阅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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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人很难理解为什么这三人会一起犯下这么恶劣的罪行,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,网友各种猜测都有,具体情况还需要警方公布为准,现在案件还在侦查阶段,警方公布与案件相关的信息也有限。
对于三人的身份,大多数是猜测,比较准确的是洪某父亲为南京市司法局一处级领导,具体负责领域未知,权利有多大也不清楚,即使他为处级干部也很难在这种恶劣案件中发挥作用,不出意外洪某肯定是***,另外两个人最少也要***,总之这辈子肯定大部分看不到外面的太阳了。
至于作案动机,各种推论都有,有人说女孩发现这三人犯罪行为而被***灭口。有人说因分手导致洪某穷凶极恶密谋***。还有一些另外的猜测,甚至有人为博人眼球,以知情人身份爆料,大多数是不可信的。具体的作案动机应该后续警方会公布,我们静观其变即可。
令人难忘理解是另外两人为什么会一起犯下滔天罪行,铤而走险去***埋尸。一种可能是三人有深度利益共同体,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。另外也有可能是哥们义气,平时三人一起玩耍,关系比较好,出于朋友义气,走入歧途。甚至可能另外两人为钱而***,洪某家庭条件应该不错,平时出手大方,容易成为小团体的领导者。
案件发生以后,令人惋惜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。作为父母我们要早起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,引导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,特别是女孩子应该学会保护自己,谈恋爱正常,但要学会识人,学会在遇人不淑时自己可以全身而退,不要僵化关系,带给自己伤害。
男孩子也应该遵纪守法,喜欢冒险精神是值得肯定,但是不能因此无视法律,任意妄为,伤害他人,也断送自己。我们要有明确是非观,勇于拒绝他人不合理要求,要甄别身边的朋友,不能一味意气用事。
他们的关系,网友们早就猜到了,这三个凶手肯定是认识的,这年头哪来的买凶(陌生人)***一说,而且还是毛头小子。
8月7日,警方在回复李父时说,这三名嫌疑人之间是认识的。只不过大家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。
8月9日,媒体终于帮大家捋清了洪某和另外两名嫌疑犯的关系,这个内容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。(警方不方便公布细节)
洪某和张某光同属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3级学生(2013年入学)。据他们的校友讲,张某光是洪某“小弟”,在校期间,经常和洪某混在一起。
而另一个嫌疑人曹某青和洪某为同一个水弹枪俱乐部朋友。
可以这么说,这三人现实中应该是“死党”,玩的比较铁那种。
关于这个案子,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有两个:
1、虽然警方说作案动机是感情***,但是没介绍更多细节,大家普遍感觉到这事情没这么简单。
一提到感情******,起码得出现什么三角恋、婚外情、一方分手之类的元素,不然情侣之间吵吵架就***,这实在不符合大众的认知标准。
但是据我们了解的信息来看,案发之前,李某月和洪某不存在上述情形,所以这个感情******令人想不通。或许这个洪某是个人格分裂加变态狂吧。
2、张某光、曹某青到底为什么甘愿被判处***也要替洪某去***?这一点也是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的。
为了朋友洪某甘愿去***,这是梁山好汉现世吗?这个案子有太多违反常理的地方,让人摸不着头脑。这两个伙计都是成年人了,***偿命不懂?和洪某是“生死之交”?居然协助洪某把女友给杀了。哎,真的是蠢到多活一天都是在浪费空气的地步了。
这里面是不是有其他隐情呢?如果按照警方的说法,那是不存在的。
不过,有时候,我们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,看似荒诞的事情,事实上就是那么荒诞,真就有人去做了。或许这个案子本身真的不像我们想象的那般复杂。其实结合以前的一些案例,我们也能发现,很多案子之前大家都猜测必然有什么大的矛盾才会***,最后发现,事情真的很小,小到让你觉得不可思议,不是每个案子背后都必然有一个非常大的矛盾的。
最后,我强烈建议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把这三人全部判处***,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对应的代价,惩处他们自己也是警示他人。
想到了三人应互相认识,但没想到他们竟是这样的关系。
据媒体报道,洪某和张某光都曾是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,张某光是洪某的跟班“小弟”,两人常厮混在一起。
洪某在校期间是一名军事迷,行为举止比较高调,曾在宿舍楼上带人一起玩绳降,同时还向教学楼扔过烟幕弹。
另一名嫌疑人曹某青,是洪某在水弹枪俱乐部认识的朋友。
从年龄来看,洪某24岁,比张某光大三岁,比曹某青大四岁,他在三人中可能是以大哥自居,另两人都是跟班。
洪某与张某光应该不是同届毕业,可能洪某要比张某光高一两届。两人在校期间是跟从关系,毕业后成为死党。
曹某青可能与洪某认识的时间也不短,洪某对军事比较痴迷,可能在校期间就去玩水弹枪,从而认识了曹某青。
既然张某光是洪某的小跟班,大概率与洪某一起认识的曹某青。
由此可以推测,三人相互间的关系非常铁,洪某无疑是其他两人的“大哥”。
将三人牢固的拴在一起的因素可能有两个,一是共同的兴趣爱好,二是两人对洪某个人和出身出于内心的崇拜。
只有这样,二人才会心甘情愿的为洪某去卖命,甚至去***。
毕竟两位嫌疑人都是20岁出头的年轻小伙,讲求哥们义气,在洪某鼓动之下,头脑一发热,什么事都能干得出。
洪某能笼络两个小年轻,可能还有一个因素,就是他父亲的身份。他可能经常给两嫌疑人吹嘘自己的家庭背景。
久而久之,两人对洪某产生羡慕、钦佩之心理。
洪某曾对女友李某月说,自己是官二代,在保密单位上班,由于身份比较特殊,所以不让李某月曝光他的照片。
即便是对李某月家人,洪某也是这样说的。他为何要隐藏自己是李某月男友的身份?害怕引起李某月朋友质疑?
还是因为玩水弹枪或者其它什么原因?目前还没有定论。李某月不少朋友都不看好两人的恋情,对洪某没好感。
洪某可能觉得自己劣迹比较多,只能靠减少曝光来维持这段恋情。
警方初步调查得出,洪某等人的作案动机是感情问题。不少网友觉得,可能除了感情因素外,还有别的啥动机。
如果仅是感情因素,另外两个嫌疑人没有充足理由参与,***不是儿戏。若是仅从哥们义气讲,也是有可能的。
但这种可能性有多大,还值得商榷。三人为了共同利益***的可能性也有,李某月可能无意间发现三人的密谋。
再加上两人经常争吵,于是洪某决定除掉李某月,三人合谋的时间可能不短。
李某月在五月份就打算到云南勐海旅游,她还收藏了不少路线图。据其朋友称,李某月说要与男友在云南汇合。
说明这次“旅游”应是洪某策划的,李某月在当天晚上到达勐海后,就被诱骗出酒店***埋尸于县城郊区山林中。
截至目前,网上关于这三名嫌疑人的信息非常少,相关的报道也不多,对其家庭更是知之甚少,不免令人好奇。
大家关心最多的,就是洪某的作案动机及另外两人参与的目的。虽然初步确定是感情问题,但不排除其它因素。
笔者相信,警方会很快会查明真相,还受害者及其家庭以公道,大家拭目以待。
一开始就觉得他们关系不一般,现在媒体曝出来了,三个原来还是死党,很早就认识了。
李倩月的男友洪某和另外两个同伙在南京合谋,张某、曹某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倩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***并埋尸。
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,洪某和张某疑为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,曹某和洪某同为水弹枪(一种可发射软质吸水凝胶***的玩具枪)爱好者。
都说三个臭皮匠,顶个诸葛亮,他们没把这个聪明智慧放在好的方面,反用在了谋划怎么***上面,如今可好,三个都杀了人,影响了三个家庭,自己也要接受应有的惩罚。
有时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另外两个人,他们和李倩月无怨无求,为什么这么听洪某的意见,想想都难以相信,好歹也是成年人,知道***偿命,也不至于真的去***吧,感觉这三个人肯定有很深的故事在里面。
洪某平时很多时间都穿着迷彩服,他对军事还特别的热爱和着迷。还有人说他是擒拿格斗的高手,身上背上都有贯穿的伤痕,这样的男人真的是保密部门的吗。
对于女方和女方家长来说,他们是最惨的,也是最受害的一方,不仅女孩香消玉损,连同一个家庭也承受失女之痛,本来一个完好的家庭就毁在了他们三个人手里。
不管怎么说,他们三个人已经承认了犯罪事实,并且指认了掩埋尸体的现场,那么给他们判刑那是铁板钉钉上的事情,希望警方能够公平公正的侦查此案,给受害者家属一个答案。
传统武术大战现代搏击,背后是什么商业逻辑?
商业逻辑,这个词用得很棒,如果碰瓷也算商业模式的话,那么二者的大战,更像是相互间的碰瓷。
先说个我亲身经历的事吧。
我学的是拳击,拳馆是个普通的小拳馆,教练是个因伤退役的职业拳手,离他的拳王梦也只有一步之遥,拳馆里的学员也是以大众学员为主,基本上大家玩玩闹闹着累并快乐着,俨然一副世外一方净土的造型。
然而,随着网络和直播的兴起,每隔一段时间,总会有各色人群通过网络找来“踢馆”,当然,除了真的喝多了的酒蒙子,更多的还是带"长枪短炮“甚至整个摄影团队的网红们,也不乏那些号称各色门派的“传人”...
拳击教练是个很低调的人,当然,能把拳击玩明白的人性格都很低调,对于此类的“踢馆”,一概婉言相拒,遇到大呼小叫甚至急头白脸的,他索性就不搭理了,你爱说啥就说啥,说他小猫小狗性无能,他都不搭理,实在不行就打电话让警察叔叔来帮忙解决问题。
我身高182,体重190,练拳5年,虽然拳击把我的暴脾气磨掉了不少,但每次遇到这种事,通常第一反应就是必须迎头痛击;然而,我一个业余选手肯定代表不了拳击,尤其教练让我一只手一样能打得我满地找护齿,人家都没反应,俱乐部里那些老学员和“高手”们也都该干嘛干嘛,我肯定不能瞎当出头鸟;只是实在看不惯问教练几句,人家的回答,直接让我肃然起敬:
首先,规则不同,体重不等,没法打。
其次,拳手学拳,是为了挣钱,不是为了赔钱!
提起这段经历,只是在说明,一位真正的职业拳手对于这种事的心态。
教练常说的一句话就是,“人类用了几千年才把搏击变成了竞技,金庸的一支笔,这伙人几天时间,就能把搏击变回了斗殴。”
这里,再看看真正参与到传武和现代搏击大战里的都是些什么人,传武那行咱不懂,不敢妄作评论,但至少,现代搏击里最热衷这事的,无疑是那两人,一个***僧人,一个职业打***,而这两个人能代表现代搏击吗?
那肯定不能,因为这两人,都不是专业或者职业拳手,更代表不了这个行业里的最高水平! 当然,我也同样相信,传武里那些自告奋勇的各路“***”,也同样代表不了他们的门派。
所以,类似的“大战”,只能称之为“表演”、甚至“闹剧”,而如果说里面的商业模式,个人感觉,倒是真的像是在“碰瓷”。
当然,马路上的碰瓷,为的是钱;而他们在拳台上的碰瓷,为的就是博眼球、赚流量,更为了迎合太多人的好奇心甚至低级趣味。
我本人很尊重自由搏击的运动,但不关注自由搏击的比赛,所以第一次听说“武僧”的时候,第一反应那就是金庸笔下的“少林扫地僧”还俗了,也查看过几场他的比赛,之后才弄明白,那真的就是碰瓷,碰的是“少林寺”的瓷!
当然,人家那只是个绰号,也从来没说过自己是少林***,所以,只是碰瓷,算不上***,更不会被“***”。
记得网上有个很搞笑的片段,泰森宣布复出时,某人立即高调宣布要挑战拳击的一代***,却在朋友的提醒下看了泰森的比赛视频,瞬间就变了脸色;当时我真的挺好奇,连一个泰森比赛都没看过的人,就敢直接跟泰森叫号,他哪来的自信?而如果他真的跟泰森同场竞技了,那他又代表的是什么? 是“僧人”的传武?还是现代搏击?
显然,都不是,也都不重要了,因为看热闹的,根本不关心更看不出来二者的区别。
所以,正如题主所言,这真的是商业模式,一种精于“碰瓷”、善打“擦边球”、更能快速吸引眼球以及吸金的商业模式,即使他们真的代表不了现代搏击、更代表不了传武,但他们可以让太多的圈外人相信他们能代表!
不得不佩服这种商业模式的牛逼之处,所以,自从那个著名的自带编剧和导演的电视比武节目起,越来越多的人,开始***这种商业模式,因为这种商业模式确实很简单粗暴,***难度也极低,连70多岁的老人,宁可被揍得鼻青眼肿,也要蹭个热度赚个知名度!
只是,这种商业模式,除了成功的赚到了吆喝更吸了金之外,真正伤害的,是他们身后的那些真正的从业者,无论传武还是现代搏击!
无论传武到底有没有实战能力,也无论现代搏击是否真的可以“拳打养老院脚踢幼儿园”,但至少,那些为了个人爱好乃至梦想而在勤奋训练甚至全身投入的从业者们,是值得所有人尊重,而不应当如此践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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